构建“大监督”格局,增强监督合力,就是要将多个部门和多方力量集中,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督。国家电投集团党组在构建“大监督”格局中进行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坚持以各种监督力量协同作战为重点,以企业经营管理受控为目标,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做到了全程、全方位的监督,实现了监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的有机统一。
监督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交流意见党的十九大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的战略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意义“大监督”格局是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通过整合企业党建、选人用人、财务、法律、风险内控、专职董监事、审计、工会、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对加强和改进企业监督工作意义重大。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举措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势在必行。构建“大监督”格局,就是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构建体系上入手、从增强合力上发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实现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结构监督的有机统一,贯彻落实了中央的精神,与习总书记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但是,从近年来发生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资产损失及腐败案件来看,无不反映出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力、风险防控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将“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之一,正在推进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也就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提出了要求。构建“大监督”格局,既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的具体实践,又是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面有效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创新手段,对保障国有企业经济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加强监督工作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有企业积极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在强化监督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党内监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业务管理监督和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等为一体的监督体系,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监督工作存在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监督部门职责界面不清,协同作战不够,监督力量相对分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交织起来,导致的就是监督效率不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既不利于集中精力抓落实,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创建一个能够统领各监督力量的协作平台,统筹协调监督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合作,相互支持配合,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屏障。
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总体思路构建“大监督”格局是项系统工程,要突出思想指引,把握工作原则,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重点内容,以顶层设计推动工作创新。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党的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在保持各专责监督机构监督职能不变基础上,统筹协调各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的有机统一。
工作原则。构建“大监督”格局要坚持四项原则,才能规范有序推进,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一是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各种监督力量,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协同开展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监督效率和效果。二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各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监督规则、监督方式和监督范围内,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监督过程中,加强联动协作,互通有无,共享资源,凝聚监督合力。三是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现精准监督,“靶向治疗”。四是综合督查、闭环管控。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风险和漏洞,督促业务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完善流程制度,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监督范围。“大监督”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专指集团公司总部承担监督职责的部门(纪检监察组、办公厅、党建部、人资部、计财部、资本部、法律部、审计部、巡视办、群团部)开展的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形式。一是政治监督。以党建监督、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干部监督等为着力点,重点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及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国资委和集团党组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由纪检监察、党建、人资、巡视等部门组织开展。二是组织监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监督机构根据需要向相关领导干部提报监督任务,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负责落实,各监督部门督促提醒。三是经济监督。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专职董监事监督等为着力点,重点对企业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由财务、董监办、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四是法律监督。以法律审查、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等为着力点,重点对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合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由法律部门组织开展。五是社会监督。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舆情日报等为着力点,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披露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主要由党建、资本等部门组织开展。六是群众监督。以职代会制度、职工民主监督为着力点,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认真处理有关来信、来访,主要由纪检监察、信访办、群团等部门组织开展。
监督重点内容。“大监督”的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风险防控、职责履行、责任追究等,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单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紧围绕“两个一以贯之”和“三个有利于”等要求来开展。二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三是紧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开展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等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四是健全并严格执行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查办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一案双查”。
构建“大监督”格局的路径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要以各种监督力量协同作战为重点,以企业经营管理受控为目标,整合优化各种监督资源,创新监督工作载体,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快速行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从工作实践来看,党组承担某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检查,其效果是非常明显的。构建“大监督”格局,涉及到不同的监督部门,这些不同的部门由不同的领导分管,如果没有党组的统一领导,没有“一把手”亲自抓,工作推进是非常困难的。国有企业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监督工作的政治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创新工作载体。在搭建工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载体建设。一是建立“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审议监督计划,通报监督情况,协调监督资源,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建立年度重点监督任务清单。每年年末统一制定下一年度重点监督任务、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事项等,形成清单,纳入年度综合计划执行。三是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清单。各监督部门定期梳理归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工作信息,汇总形成信息共享清单,及时分送有关部门,推动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协同事项清单。针对巡视、三项责任制执行等涉及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监督检查,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确定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需要相互配合的事项,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将交叉、协同配合的事项固定下来,共同组队开展现场检查,共同研究形成监督报告,共同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大监督”格局是在各部门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地履行规定职责基础上,在方法机制上进行创新,整合起各种力量、资源、信息。一是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根据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研拟监督重点专项,组织开展同步协同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监督部门在已经实施的监督项目中代为完成某项监督检查任务,或者相互派员参与某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监督中出现的交叉性、疑难性、争议性事项及需要相互配合的问题等。对重点工作、复杂事项、重要问题等,根据需要可开展专题会商。三是建立督办约谈机制。建立台账,对问题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大监督”格局运行情况评估机制,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好、监督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风险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肯定鼓励。
构建“大监督”格局为国有企业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强化了协同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提供了保障。